【镇江】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计划实施方案

招聘动态 时间:2018-09-26 来源:转载 作者: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核心提示

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计划实施方案

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为指导,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资源,提升服务平台,通过强化政策落地、校企对接、实习实践、“订单式”培养、创业帮扶等服务手段,积极引导和鼓励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就业创业。

二、目标任务

2015-2017年,全市每年组织100家以上规模重点企业进入驻镇高校开展推介活动,安排1000名驻镇高校毕业生进入镇江重点企业和项目见习实习;开展各类大学生创业教育培训5000人以上,其中创业模拟实训1500人以上,网上创业实训500人以上,帮扶创业实践500人以上;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与驻镇高校合作,为镇江优先发展产业培养输送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00名以上。力争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实现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人数增长20%以上。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校企项目与人才对接合作。

1.发挥镇江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作用。建立完善紧密联系驻镇高校、用人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纽带和桥梁,切实加强镇江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为驻镇高校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求职创业信息、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等综合服务,有效引导驻镇高校毕业生在镇就业创业。组织成立由人社部门和驻镇高校组成的驻镇高校就业创业工作联盟,形成工作合力,增强驻镇高校与企业、政府部门的三方互动,改善就业创业环境,提高驻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高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比例。

2.加大驻镇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力度。进一步增强产业、项目与人才的融合度,围绕全市六大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现状,通过新兴产业项目与人才对接洽谈会、“双高”人才交流会、百家企业高校行等系列产业专场招聘会,为驻镇高校毕业创业就业提供项目、提供岗位、提供机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频次,以驻镇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春、夏、秋、冬”四场大型综合招聘活动为主轴,以每月一场现场网络互动和市、辖市区联动为平面,以每周三、四、五、六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专场活动为要点,通过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积极打造全方位、多层次、有区分的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体系,全年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不少于20场次,组织知名企业招聘进校园不少300家次。

3.推进人才“订单”式培养。为镇江企业、驻镇高校、培训机构牵线搭桥,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围绕信息技术、文化旅游、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先发展产业,征集市场前沿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帮助驻镇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和需求企业开展人才“订单”式培训,解决新兴产业企业发展燃眉之急。

4.推进创业载体建设。鼓励驻镇高校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新建或利用现有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大学生创业载体,支持各地在高校集中或产业聚集的地区建设综合性创业载体,力争到2017年,每所驻镇高校建立一个以上创业载体,每个辖市区建成1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鼓励引导驻镇高校大学生将发明专利转化为创业项目,鼓励驻镇高校大学生参加“创富在镇江”等各类创业大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资助,帮助创业项目落户镇江。

(二) 加大驻镇高校毕业生在镇见习实习工作力度。

5.完善就业见习工作制度。针对驻镇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建立见习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实现见习人员跟踪回访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就业见习领域,着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新发展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覆盖面。鼓励企业优先安排驻镇高校毕业生上岗见习,通过就业见习工作,吸引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就业。加大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就业见习补贴水平提高至每人每月96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对见习工作突出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

6.支持驻镇高校大学生创业见习。鼓励市级创业示范载体积极开辟大学生创业见习岗位,吸纳驻镇高校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开展创业见习,帮助创业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创业成功率。对提供创业见习机会的市级创业示范载体入驻创业企业给予相应创业见习补贴,支持鼓励创业见习大学生留镇就业创业。

(三)加强驻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7.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定期赴驻镇高校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介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宣讲毕业生引进相关政策,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帮助驻镇高校高校毕业生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引导毕业生留镇为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功立业。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出台的大学生就业政策,重点抓好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就业补贴、技能人才奖补等政策落实。加强政策措施执行监督,确保大学生租房补贴、“三新”企业吸纳毕业生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引进培养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落地。

8.落实驻镇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加大创业政策对驻镇高校毕业生的倾斜力度,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驻镇高校毕业生,从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其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9.发挥大学生创业培训专项资金作用。在大学生创业培训专项资金中辟出一块,专门用于驻镇高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每年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以在镇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为重点,对毕业前2年内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后未就业大学生开展创业专项培训。积极推行创业模拟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组织有创业实训要求的大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实训。

(四)加大驻镇高校公共服务力度。

10.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镇江名企驻镇高校巡回宣讲会、就业政策进校园、创业模拟实训进校园、青年创业圆梦行、“创业群英会”进校园、创业典型进校园、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人社局长校园行、“千名英才进企业”等公共服务活动。通过就业创业宣讲指导活动,帮助3000名驻镇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通过积极主动提供岗位信息,帮助5000名驻镇高校毕业生获取企业需求,尽早落实就业单位。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宣讲活动等方式,提高在校学生对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就业政策的知晓度。

11.加强网上才市对接互动力度。通过在高校就业网站开通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直通车、在学生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安装就业信息网络发布终端、开设手机APP微信群服务等方式,适时向驻镇高校毕业生传递最新的招聘就业信息,将就业岗位送到学生手端。

12.拓宽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范围。免费为驻镇高校大学生提供集体户挂靠、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保代理等服务。

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引导和鼓励更多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计划”摆在当前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确保“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计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