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奖补办法

招聘动态 时间:2018-09-26 来源:转载 作者:镇江市委办公室镇江市政府办公室

核心提示

镇江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奖补办法

镇江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奖补办法

 

根据《镇江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2128号),制定本办法。

一、百名创业企业家培养提升

(一)补贴对象

近三年来在镇江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年利税1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0人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镇江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主要决策经营管理者。

(二)补贴标准

创业企业家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培训,可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补贴:

1.组织20名左右创业企业家赴美国、新加坡等地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

2.组织20名左右创业企业家赴香港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

3.组织30名以上创业企业家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5000/人;

4.组织30名以上创业企业家参加IYB(改善你的企业)等各类业务能力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2000/人。

本补贴与市人才特区引进人才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审批

百名创业企业家培养提升补贴,由各辖市区人社局根据年度项目安排和实施进度,结合培训报名工作,向市人社局申报。由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千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

(一)补贴对象

在镇江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及新兴产业的企业,及其引进培养的符合条件的经营管理人才。

补贴经营管理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2.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大中型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资本运营、品牌培育、技术研发流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3-5年以上工作经历,主要包括:

1)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航空制造、电子信息等制造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金融证券、文化产业、物流运营、现代商贸、智慧旅游、服务外包、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现代都市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5)其他企业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

4.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的特殊人才。

   (二)补贴标准

    1.人才引进。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引进一人,一次性给予企业3000元、个人1000元的补贴;对企业柔性引进的并在企业一年累计工作一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人才引进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与“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人才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培训,可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补贴;参加国内高校研修班培训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人;参加适岗业务能力培训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人。同层次、同类型人才培养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审批

1.申报。由企业向其经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其中市属企业、驻镇省部属企业直接向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①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A.《镇江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补贴申报表(个人)》;

B.《镇江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补贴申报表(企业)》;

C.《镇江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花名册》;

D.企业营业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镇江一年以上完税凭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柔性引进的提供服务协议)、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据、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参训凭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等)。

②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51—31日,下半年申报时间:111-30日。

2.审核。各辖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调查、认定和审核。

3.公示及补贴发放。市人社、财政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行文发放补助。

三、万名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一)补贴对象

符合我市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选拔培养条件,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指导、技术管理、技术操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较突出的技能人才。

(二)补贴标准

1.对市区在职职工(含下岗失业人员)参加社会化技能培训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资助,标准为:高级工500元、技师1000元、高级技师1500元;

2.对通过竞赛获得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3.对市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的津贴;

4.对“镇江市首席技师”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5.对新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补助不少于2万元;

6.对“百名技师育高徒”活动中徒弟职业资格晋升一级的,一次性给予师傅1万元奖励。

(三)申报审批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发〔201212号)、《关于开展镇江市技师带徒择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1276号)、《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镇人社发〔2012190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辖市根据《关于镇江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12128号),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对辖市列入市百名创业企业家培养提升和千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范围的,市将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