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相关活动和节目的主持工作;
2、能准确理解所播节目和稿件的内容,并运用不同的播音风格表达节目内容。语言表达符合节目要求,初步形成自己的播音风格。
3、所播内容必须经过相关人员审阅,应使用准确、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播音。不得擅自改动指定的材料,每次播出的内容必须存档备查。
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学专业;
3、具有有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普通话一级乙等;
4、播音员主持人应具备形象好,气质佳的职业形象。
备注:
基本年薪8万元(根据考核结果该岗位薪酬最高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