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连云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招聘动态 时间:2018-09-25 来源:转载 作者: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核心提示

连云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连云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吸引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来连就业、创业,积极参与连云港的建设、助力连云港经济发展,连云港市人才条线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以期充分发挥政策对毕业生就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一、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1.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并根据人才引进情况择优给予企业一定补贴。

2.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重点群体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政府可为其提供最高2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

1、大学生村官

1)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3)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6)每个县区按总人数15%的比例推荐大学生村官参选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按30%的比例推荐参选村“两委”副职

7)在大学生村官中培养一定数量的县处级、科级后备干部和村“两委”正职后备干部

8)当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大学生村官,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当地同级村干部绩效考核报酬。

2、“三支一扶”

1)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应届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

2)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2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安置费补贴

3)享受江苏省关于“三支一扶”计划文件中所规定的服务待遇、考研加分、公务员报考优惠等政策。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且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自主创业和择业的,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

3、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1)招募对象为具有连云港籍离校3年以内未实现初次就业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招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与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大致相当的原则商定,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4、苏北计划

1)招募对象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3)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4)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5)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享受省里关于苏北计划文件中所规定的服务待遇、考研加分、公务员报考优惠等政策支持;

6)志愿者服务结束后若有创业的想法,将被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志愿者,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

1)每年公开招录,针对应届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3)每年安排100个左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选聘“名校优生”进行重点培养。

三、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1、创业人才

1)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2)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人员,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4)统一代办所需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并提供公共的物业服务。

5)经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园区)给予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建设总额5%的适当补贴

6)市区范围内,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示范基地(园区),按照标准给予基地(园区)每户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7)进驻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的初次创业人员,享受最高1000元/人/月、连续6个月的房租(摊位)租金和水电补贴

8)据实给予初创企业主的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9)经认定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按照每个项目5—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0)对获得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20-100万元的奖励;

11)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养老服务、“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在5年过渡期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12)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团队最高享受300万元的“人才贷”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200万元以内的部分50%贴息

2、创新人才

1)创业人才申报“港城英才计划”,经评审,择优给予50-500万元资金资助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创新类人才给予30-150万元资金资助,创新类团队给予100-300万元资金资助

3)创业类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资助

4)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时,列入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10-50万元

5)允许科研人员适度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推行“教在高校、研在院所、创在园区”的人才双落户制。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技能

1、见习主要对象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及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江苏籍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的连云港籍高校毕业生及在我市进行实名登记的在连高校非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2、见习期间,见习期间,见习毕业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标准发放见习生活补贴,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逐步提高。各级设立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见习生活补贴由同级财政据实核拨。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见习基地可在政府补贴外,适当给予见习毕业生生活补贴,并积极为其解决食、宿等困难。

3、见习人员被见习单位正式聘(录)用的,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补交见习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见习期合并计算工作年限或缴费年限。对未留用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可再提供一次见习机会。

4、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校区合作培育计划

1、企业职责

1)企业主动与本地高校合作开展行业班、企业班、特色班,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2)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大力吸纳本地院校的毕业生;

3)开展岗前培训,吸纳本地院校毕业生到本单位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

4)按照技能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

2、院校职责

(1) 组织以毕业班为主的学生参加各项行业班、企业班、特色班;

(2) 组织本校毕业生优先到本地企业实习实训、就业见习;

(3) 院校根据本地企业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课程设置,邀请本地企业专家到校授课;

(4) 组织校园招聘会、就业指导座谈会等活动,邀请本地企业到校招才引智、指导授课。

3、补贴标准

1)各类行业班、企业班、特色班的毕业生进入我市企业就业,按照标准申领技能鉴定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

2)见习期间,每人每月按标准发放见习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

4)对于高校组织学生利用暑期、寒假到本地企业实习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安排实习补贴

5)企业当年每新招收一名行业班、企业班、特色班毕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毕业生,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六、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政策

1、“花果山英才计划”

1)引进产业发展前沿、科技创新领先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对符合一事一议的创业人才项目帮助解决土地、审批手续、厂房设备等项目落地问题;

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科技项目计划

4)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5)优先推荐进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6)对入选“花果山英才计划”的双创博士、创新类人才给和创新类团队给予5万元-300万元不等的资金资助。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创业类人才、创业类团队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资金资助。

2、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发放3万元-200万元不等的“购房券”和每月1000元-10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夫妻双方同时为引进人才,且都属“购房券”享受对象的,双方同时享受“购房券”

2)每年安排100套人才房,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享受人才房的优惠政策。实施人才公寓制度,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3)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性质,利用自有土地或新增土地自建人才安居房,并在立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4)全职引进到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优先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5)对硕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才购买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补交,单方、双方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40万元、80万元

6)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优先申报省“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享受2-8万元的生活补贴。

3、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

1)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家属就业、子女就读、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2)建立人才服务“线上+线下”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建立人才服务投诉和维权快速援助机制,提供“网上办、不见面”服务

3)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