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动态 时间:2018-09-25 来源:转载 作者: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核心提示
创业成功奖励政策名称: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
政策条件:
1.申请对象: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认证学历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毕业生,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
2.经营注册条件: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就业,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受理地点: 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
受理部门:区人社部门
联系电话:83151906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清单:
1.《南京市创业成功奖励申请表》;
2.身份证、在读(毕业)证明;
3.企业完税凭证;
4.注册实体登记证书。
审核标准:
1、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