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招聘动态 时间:2018-09-26 来源:转载 作者: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核心提示

镇江市“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镇江市“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落实上级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优化服务资源,深入实施镇江市“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4-2016年,全市每年接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13000名以上,帮扶大学生创业1000人以上,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培训6000人以上,其中创业模拟实训1000人以上;2014年底,实现各辖市区大学生创业园全覆盖,到2016年建成大学生创业园150000平方米以上,建成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10个;镇江籍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内容

1.扶持政策落地计划。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出台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抓好工商注册、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就业补贴、各项创业补贴和奖励、技能人才奖补等政策落实。引入风投机制,对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其中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应及市场前景好的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政府资金资助不超过50%

2.就业岗位拓展计划。结合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扩大就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鼓励发展服务业和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形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发就业岗位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树立舆论导向、典型导向、政策导向,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小微企业就业。

3.就业见习深化计划。按照“省级基地重在示范,市级基地重在提升,县级基地重在管理”的工作思路着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发展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覆盖面,每年新增省级基地3-5家,市、县级基地20家。加大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全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850个,组织2000名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上岗见习,见习后就业率不低于80%。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建立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基本生活补助调整机制。

4.大学生创业园建设计划。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场地、政策咨询、登记注册、项目融资等“一站式”创业服务。经验收认定为“镇江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根据建设规模、标准及验收考核情况,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建园奖励补贴。面向全国开展“创富在镇江”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高的创业项目落地镇江。

5.人才与产业融合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举办 “中国镇江新兴产业项目与人才对接洽谈会百家企业高校行 中国镇江双高人才交流会、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镇江对接洽谈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产业人才交流会等大型招才引智活动,增强产业、项目与人才的融合度。每年推介新兴产业项目100个,发布产业人才需求10000个,赴外举办产业专场招聘会30场。加强柔性引才,每年组织150名硕士博士来镇江参加项目对接和社会实践。逐步建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技能人才引进储备机制。

6.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计划。驻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再就业。在驻镇高校建立就业信息服务终端,实现就业信息无缝对接,实现驻镇高校招聘活动常态化。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定期举办镇江名企宣讲会,定期组织企业家和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定期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到高校。在驻镇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密切与高校的合作联系。深化校企合作机制,开展人才“订单”式培训,加大驻镇高校毕业生在镇实习实训的工作力度。对市区企业每引进接收一名驻镇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暂定2

7.市场配置提升计划。发挥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有形市场的转型,加快网上市场的发展,加快特色专场的培育,围绕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航空航天、光学产业等特色专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筹建江苏省镇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国性、区域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其它成长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

8.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计划。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加强与全国重点高校特别是驻镇高校的联系与协作,统筹资源,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开展就业创业宣讲指导、就业政策进校园、创业模拟实训进校园、青年创业圆梦行、“创业群英会”进校园、创业典型进校园、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百家企业高校行、人社局长校园行等公共服务活动。

9.未就业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完善实名制登记管理,深化就业见习服务,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分类指导,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保底就业。

10.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企业结合岗位要求,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已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岗位需求;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服务,通过开展择业技巧公益性讲座、专家指导等活动,帮助其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尽快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SYB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帮助高校毕业生走上创业之路。以技能大师工作室、镇江市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等重点项目评审为抓手,构建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物联网、工业设计和动慢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的目标,做好传统专业与高新技术复合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完善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团市委、工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合力作用,切实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强化目标责任的管理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2.加大财政投入。市、区(县)财政要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增加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

3.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选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典型,通过新闻报道、媒体宣传、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营造良好正面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