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关于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招聘动态 时间:2018-09-26 来源:转载 作者: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关于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宿发〔2016〕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更好发挥人才对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五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五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现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强化激励为导向,以精准引才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抓手,通过实施“五大行动计划”,进一步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体系,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服务发展原则,推动人才发展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精准引才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为抓手,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和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具体目标:到2020年,每年引进100名以上创业创新领军人才、3000名以上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育10000名以上技能实用人才,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突破66万。

四、大力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一)实施“英才倍增计划”,构建更具区域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

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高精尖缺”,加快形成人才政策高地,更大力度集聚各类人才,实现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等领军人才和产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数量倍增,以人才集聚引领创新发展。

1.完善引才政策体系。坚持解放思想,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引才政策,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推行人才“购房券”制度,对新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高校毕业生、紧缺急需工种技能人才,分别按人才层次、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发放数额不等的“购房券”。实行高薪补贴政策,对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年薪超过20万元的,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比例的薪酬补贴。

2.强化柔性引才理念。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探索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广泛引智力、借外脑,最大限度集聚天下英才,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作用。鼓励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才。对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创新型人才,有明确产学研合作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

3.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紧扣产业发展所需,深入推进“十大领域海内外引才行动计划”,重点引进在基础前沿领域从事重大研究的人才,在新一轮产业革命中有望产生重大突破的人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对紧缺急需的海外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给予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

4.探索用好用活人才有效路径。对引进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其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开展科研攻关。完善引才配套政策,切实帮助引进人才解决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等问题。对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子女随迁到市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协调落实公办优质教育资源;随迁配偶根据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安置。

(二)实施“素质提升计划”,构建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

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方式,以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

1.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统筹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建立产业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提升人才培养的精准性、实效性。启动“万名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围绕市域“双新一特”和县域“2+1”产业体系,精准培育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实施“千名优秀本土人才培养工程”,每年推荐选拔一批文化名家、教育名师、卫生名医、技能名工、田园名农、电商名人,进入“宿迁市本土精英人才库”,实行动态跟踪培养。

2.促进企业家又好又快成长。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拓宽培养渠道,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实施“百名精英企业家培养工程”,定期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开展高端培训。每年优选一批优秀科技企业家,给予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3.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推进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围绕“双新一特”产业发展需求,开发不同类别的职业工种“培训包”,加大对紧缺急需工种技能人才的培训和投入。引导职业技能院校建立产教融合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推出“劳动者技能培训福利计划”,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三)实施“双创领跑计划”,构建充分彰显人才价值的评价激励机制。

把握人才创业创新的潮流和趋势,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激励各类人才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创业创新实践,以人才创业创新引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资助人才创业创新项目。鼓励和支持人才投身创业创新活动,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项目,分创业、创新两类进行资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人才创业创新项目资助与其他财政扶持创业资金不重复享受。

2.推进创业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大力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人才发展平台,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的研发中心获得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认定的,分别由所在地对领军人才给予适当补助。对自主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提供办公场所支持,鼓励优先入驻各级科技孵化器。对创业创新人才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实行首台、首套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完善创业创新金融支撑体系。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对人才创业创新资金扶持力度。自主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注册后,需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由注册地财政提供一定限额的贷款贴息。企业吸引社会风险投资的,政府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可跟进投资。

4.改进人才评价激励方式。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重点解决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推进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企业人才自主评价。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知识、技术、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让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实现“名利双收”。每两年组织一次“宿迁市杰出人才奖”遴选活动,给予专项补助。

(四)实施“活力激发计划”,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

根据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发挥好在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在放管结合中激发内生动力。

1.制定政府人才管理服务“两份清单”。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深化资质资格去行政化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

2.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深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放宽人才服务行业准入限制,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对在我市注册设立地区总部的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市外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根据人才不同层次,给予引才专项补助。

3.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开展“爱才企业家”和“聚才示范企业”等遴选活动,表彰重视人才的企业家和引才成效显著的企业。

(五)实施“服务升级计划”,构建多方共同参与的人才发展保障机制。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实效,为各类人才提供公平、高效、专业的服务,形成人人渴望成才、努力成才、竞相成才的良好氛围。

1.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坚持以人才引领创新发展,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综合运用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杠杆,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坚持人才发展与实施重大战略、调整产业布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创新人才工作服务发展方式,支持各地开展人才管理改革试点探索,编制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

2.建立人才多元投入机制。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激励等。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资金,多渠道、多形式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人才投入体系。“五大行动计划”所需资金由市、区(园区)各承担50%,其中市直单位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3.加强人才发展软环境建设。在人才发展“软环境”上下“硬功夫”,做优做特人才发展环境,让各类人才在宿迁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制度,加强对人才的团结和服务工作。推行“宿迁英才卡”制度,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优化“宿迁英才”窗口服务功能,打造政策集成、资源集约、服务集中的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建设一网宣传、一线接听、一站服务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五、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人才开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健全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定期研究审议“五大行动计划”的重大投入和重点工程,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协同配合。市、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五大行动计划”的统筹实施,组织、人社、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组织部门牵头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人社部门牵头负责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引培和人才政策兑现工作,各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制定相关细则,规范组织实施。

(三)严格考核推进。继续实行人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促落实机制,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的跟踪指导和专项督查。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宿迁市区(包括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参照执行。